| 办理改变土地用途变更登记应提交的资料:
1、土地使用权用途变更登记申请报告;
2、规划部门同意放变用途的批件(原件);
3、土地使用证及附图(原件);
4、让土地使用权还应提交出让合同或出让合同补充协议,补交出让金的还应有收款单(复印件),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后属有偿使用范围的,要提交补办有偿使用的证件,收款单(复印件)等;经立案查处的,还应提供土地管理部门的《土地违法案件处罚决定》文件;
5、完税的还需有完税赁据(复印件);
6、房屋产权证明(复印件);
7、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办理房改房及购买商品房土地登记应提交的资料
1、土地登记申请书(原件);
2、个人身份证明;
3、房屋所有权证明(审原件留复印件);
4、购房合同或协议书(审原留复印件);
5、土 使用权分摊书(原件);
6、宗地兰晒图(原件);
7、价格审批表;
8、单位统一办理的需提交单位授权办理证件(原件)。
土地使用证件丢失补办土地登记应提交的资料
1、单位或个人申请报告,法人(个人)和委托人身份证(复印件);
2、单位、居委会、街道办事处证明(原件);
3、原土地证有关档案证明材料(复印件);
4、地而附着物产权证明(复印件);
5、登报声明作废(乌鲁木齐晚报),声明作废必须注明姓名、发证日期、土地证号。 |